2022/10/11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社会

遗失声明

▲芗城区欧阳照宇不慎遗失人民警察证壹本(有效期:2018年05月31日至2023年05月31日),警号:310576,声明作废。

▲黄慧珠(身份证号码:35062719810726054X)不慎遗失《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壹本,声明作废。

▲父亲李进金、母亲李萍容不慎遗失第二孩儿李嘉炜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O350216670,现声明作废。

▲漳州开发区钰鑫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车牌号为闽E79121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358800201436,现声明作废。

声明

原址在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长福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龙文区永兴路2号龙江小区2幢D03号。今黄素风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黄素风

2022年10月10日

声明

原址在下沙街236号(东南44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下沙路26号下沙温泉广场10幢508室),由杨爱国于1989年6月28日接受郑订意赠与。今杨爱国申请上述安置房转移登记,由于赠与方郑订意死亡,且拆迁面积超出原产权证面积,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杨爱国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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