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0版:民生与法

“赖”了三年的赔偿款终到位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周晓彬)“感谢法官,我被拖欠多年的执行款终于拿到了。”10月27日,申请执行人周某来到平和县法院,如愿领取到了5000元赔偿款,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感激地说道。

这是一起因斗殴产生的赔偿款纠纷。2019年,被告吴某殴打原告周某,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出具《调解协议》,写明吴某应赔偿周某1万元,约定分期履行,2020年1月期满后,吴某只支付周某2000元,尚欠周某8000元,遂周某将吴某告上法庭。

2021年3月,法院收到该案后,调解不成,于当年8月公开开庭审理,因被告吴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吴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周某支付欠款8000元及还清欠款前的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依然不履行法律义务。遂周某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

2022年6月,执行局接到周某的执行申请,经过前期多方调查,于9月27日约谈周某,周某要求法院务必帮其追回执行款,其本人愿意作出适当退让,甚至减免部分款项。

经到村委会等地多方打听,执行法官了解到,周某和吴某两人经济状况都不好,均属于低保户;同时,经过财产查询,在依法冻结吴某的网络资金账户后,仍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眼看案件已经走进了“死胡同”,执行法官想到了与周某、吴某同村的有位村干部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于是,采取“借力”的方法,动员陪审员帮忙协调该起案件。

陪审员了解案情后,当即找到在村里当医生的吴某父亲,父亲得知此事后,一边指责吴某,一边提出愿意帮忙赔偿2000元,陪审员又通过向村委会申请对两位低保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筹措3000元,帮助解决吴某、周某之间的纠纷,这样总共就凑足了5000元。经过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周某也同意以5000元赔偿金了结此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周某也按约实际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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