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按照《决定》和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
漳州市检察机关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安排、精心部署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与党员自觉学相结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全市检察机关学习研讨会,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作专题辅导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
为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漳州市检察院联合闽南日报社在“检方”专题版面开设“检察长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展现全市检察机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的决心以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