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9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9版:社会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7号A幢 原计划委员会房改房土地权属公告

兹有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7号A幢原计划委员会房改房的用地手续。该宗地土地面积220.64平方米,四至为:北至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下属企业办公用房,东至大通北路,南至漳州一中,西至漳州一中。该宗地地上建筑为1988年原漳州市计划委员会、原市信息中心、原市工程咨询公司、原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地热开发公司联合在大通北路47号路段兴建的综合楼,共含住宅10套,住宅分摊土地面积220.64平方米,于1999年经有权机关批准同意房改,2000年至2007年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分别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对于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直接按现状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的规定,我局现对该宗地土地权属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报芗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按现状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若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并附上有关权属材料。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871号芗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596-2062182。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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