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对于骑行者,如同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行为人交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盔一带”在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人眼里是无关紧要的“塑料壳”“束缚绳”,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它们却是“保命符”。随着“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治理,漳州广大市民已经基本形成交通事故预防安全意识,但目前仍有部分驾乘、骑行人员在行车中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缺乏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
2022年4月24日,龙文区郭坑铁路立交桥下,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现场血迹斑斑,电动车车头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电动车驾驶人曾某驾驶电动车时未佩戴头盔导致重伤。5月5日,林某驾驶微型货车于迎宾路与龙江路口遇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邹某,因采取措施不及,两车发生碰撞。所幸邹某佩戴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无独有偶,10月31日,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驾驶员在胜利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惠民路路口时闯红灯,与另一部电动车发生剐蹭,事故导致女驾驶员摔倒在地。由于该女性驾驶员以正确的方式佩戴了安全头盔,在头盔的保护作用下,其头部在与地面发生碰撞的时候,仅受到轻微伤害。
发生交通事故时,“生”与“死”之间可能只差一顶安全头盔、一条安全带。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