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黄毅辉)近日,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称,在甬莞高速(下行)988公里600米路段,发生一起四车追尾事故,车辆有的停在应急车道上,有的停在行车道上,情况十分危险。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后,民警发现事故现场共有四部车辆,其中三部为小型汽车,一部为重型货车,均可正常移动。民警立即要求车辆上的司乘人员配合民警,先将车辆移动到应急车道内,随后民警安排警力做好安全布控和后方警示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经民警现场勘察及询问车上司乘人员得知,原来,驾驶员林某某驾驶闽E23×××号小型轿车,沿着甬莞高速由漳州往南靖方向行驶,因为对路况不熟悉,车辆行驶错过南靖枢纽,导致无法从南靖出口离开高速公路。林某某便继续向前行驶约1公里,到了甬莞高速(上行)高梨山隧道入口处时,便直接在隧道入口前的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直接违法掉头。就在林某某违法掉头的时候,由后方许某某正常行驶的粤B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发现这一情况时,躲闪不及,直接追尾碰撞了林某某正在违法掉头的车辆,并连续导致后方单某某正常行驶的闽E09×××号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粤B5×××号小型普通客车,彭某某正常行驶的鄂E3×××号重型货车追尾闽E09×××号小型普通客车的连环追尾事故。事后,林某某对自己犯下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感到懊悔不已。
在本起事故中,四部车辆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当事人林某某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的行为,是引发本起事故的原因,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损失和责任。民警并根据林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