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立平 通讯员 徐雅丽 陈宏毅)“我因过失引发山火,受到法律追究,没想到公安民警从我家庭困难出发,想尽一切办法帮助我,挽救了我的家庭。”近日,漳浦县官浔镇蓝某来到漳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致谢。
2022年4月,蓝某到官浔镇一山头扫墓引发森林火灾,致使何某等6人的林木受损,损失4万余元。蓝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民事赔偿调解中,因蓝某家庭困难,无法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民事部分一直无法达成调解。若蓝某不能取得受害人谅解,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判处实刑,考虑到蓝某已年满68岁且身患高血压等疾病,丈夫瘫痪在床,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家庭实属困难。
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尽量挽回受害者经济损失,同时又兼顾嫌疑人的实际困难,从而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隐患,成为摆在民警面前的一道难题。
民警联合官浔镇镇村干部多次下乡走访受害人,携手检察院经办检察官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讲法律政策,争取沟通支持。民警从尽量减少群众损失的角度出发,多方协调林业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害受损林木的砍伐审批手续,同时积极联系林木收购方,尽快开展受损林木收购工作,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
经过一个多月努力,受害人何某等人表示愿意谅解,并出示谅解书。蓝某依法从轻处罚,一起矛盾隐患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