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8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社会

公共场合“你侬我侬”, 不文明!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情侣之间情到浓处不由自主,原本无可厚非,但不顾场合地随处上演“你侬我侬”,实属不文明之举。5月7日,记者途经漳州市区延安南路时,见到一对情侣在古城入口处马路边上的阻车石柱上深情相拥。

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是每一位市民游客共同享有的社会资源,上述人员的行为举止不仅超出了公共场所的适当行为范畴,同时也极易引起其他游客的不适。文明游览不仅是对景区环境的保护,更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本报记者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游客在景区游览时,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游览体验,从我做起,用文明的行为为景区增光添彩。

☉本报记者 许文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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