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斯楠)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六五环境日媒体见面会,发布《2023年漳州市环境质量公报》《2023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
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守正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根据《2023年漳州市环境质量公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优良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全市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良,Ⅰ~Ⅲ类的水质比例为95.9%,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0%达标;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94.3%;地下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2023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共梳理典型案例10起,其中,涉及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类4起、水污染类1起、危险废物类3起、环保验收造假类1起、违反三同时类1起。此类案件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相关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履行法定治污义务。
就我市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全市环境治理的具体举措,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坚定不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美丽中国建设,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健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发挥其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约束及指导作用,牢牢把好项目准入关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行动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攻坚任务,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各项指标晋位提升。强化高质量发展保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项目审批、资金支持、执法监管、企业服务等领域出实招、见实效,着力优化执法监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积蓄改革创新动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漳州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