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蔡莉娜 严伟如)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却撞上路边土坡被困车内,幸亏群众报警,民警及时施救才脱离困境。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23年11月16日,家住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的林某驾车到隔壁村参加朋友婚宴,宴席上喝了一些葡萄酒。婚宴结束后,林某自认为意识清醒且离家较近,就心存侥幸继续自己开车回家。快到家时,突然酒劲上来,操作不当的林某撞上了路边土坡,同时驾驶室的车门也被卡住无法打开,他被困在车内昏了过去。
后经群众报警,民警赶赴现场将林某送医,经诊断,其系急性酒精中毒。经鉴定,林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5.79mg/100ml。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酒驾,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