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3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3版:健康周刊

“小托育”服务“大民生”

——漳州市着力探索普惠多元托育服务体系

▲凌波托育(岳口园)老师正在上早教课

◀东山县医护人员为托育园的幼儿做健康体检

婴幼儿的养育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近年来,漳州市着力探索普惠多元托育服务体系,通过扩大服务供给、降低服务费用、丰富服务业态、强化服务支撑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积极有效破解“入托难、入托贵、难托好”问题,让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不断减轻,市民群众对幼有所育有了更真切的获得感。

全面普惠

全市可提供托位2.11万个

每天下班后,家住市区丽园君悦小区的林女士便到凌波托育(岳口园)把一周岁8个月的女儿接回家。

“国企办的托育中心,有专人照护,我们很放心。离家只有10分钟的路程,价格也是普惠性的,解决了我们双职工家庭的大难题,家里老人也轻松了不少。”

今年1月开园的凌波托育(岳口园),是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与漳州市凌波康养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共建的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附属托育园。截至6月份已经预收满员。“目前园内最小的孩子是六月龄”该园有关负责人郭璐告诉记者,孩子六月龄即可入托,也就是说,母亲休完法定产假后,即可将孩子送托,实现“无缝对接”。

凌波托育(岳口园)只是漳州市鼓励国有企业助力托育发展的第一步。以该中心为示范点,市凌波康养集团计划将托育机构辐射至全市各地。据相关负责人透露,预计到2025年,集团将在每个县(区)至少新建1家普惠性托育机构。

我市大力推进托育中心建设,在政策支持、服务供给、创新融合、监管服务等关键节点上,持续发力。近年来,我市累计投入3700多万元发展普惠托育,将培育一批“公建公营、民办公助、医育结合、企业办托、校企共建、社区普惠”的示范典型。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31日,全市托育服务机构474家,可提供托位2.11万个,千人口托位4.18个。

丰富业态

托育服务提质增效

让家长托得安心、放心,托育服务要提质增效,多面发展。在各地创新探索中,医育结合、幼托一体化模式等新业态不断涌现——

在东山县,已然实现“医育结合”签约全覆盖。

医育结合是指将幼儿保健与婴幼儿托育服务相结合,与医疗机构签约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护理人员)以专业的婴幼儿护理和照看服务,为0—3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科学、专业的健康管理指导。

东山县24家托育机构均与各自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医育结合”共建协议,签约医疗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健康宣教、疾病预防、医疗保健等服务。

“签约后,每个托育园的婴幼儿都有自己专属的健康档案。”东山县卫健局人口妇幼股股长许建东表示,签约医疗机构定期为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和健康筛查,并建立动态健康档案。针对体弱、发育迟缓等婴幼儿,医疗机构将提供一对一的干预方案。

位于华安县的华丰中心幼儿园则是推出了“小小班”,即托幼一体。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华安县妇幼保健院联同华丰中心幼儿园,正式开办托育班,招收年龄在2周岁到3周岁的婴幼儿入学。

托幼一体化,简单来说就是幼儿园同时开设托儿部和幼儿部,从而让2至6岁的孩子自然地融合。幼儿园具有活动场地大、教师相对稳定、满足幼儿托幼衔接需求等优势。延伸办托后,必将进一步丰富托育资源。

华安县卫健局副局长陈宗敬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办托育班,不断地提高全县托育服务能力,实现就近托、便捷托、放心托,让大人、小孩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满满的幸福感。”

政策保障

加快普惠托育发展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快建设普惠多元托育服务体系。

2020年,我市将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及托位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重点工作任务、重点督办政协提案。市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开展现场调研,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2023年,漳州市卫健委牵头起草,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漳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漳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推动构建多方位生育政策支持体系。

有了政策支持,漳州市托育发展稳步向前。今年来,龙海区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龙文区悦芽托育服务中心获评“福建省托育服务示范机构”;龙海区妇幼保健院、南靖县妇幼保健院、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3家单位入选2023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这些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受到全市各托育机构的关注,相信他们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本。”市卫健委有关科室负责人黄文川表示。

有扶持政策,也要有标准规范。近年来,漳州市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逐渐完善,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监管体系。

“我市普惠托育机构服务有指导价格,更好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黄文川表示。除此之外,托育机构的卫生也是百姓关注的重点。市卫健委积极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落实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确保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设置情况符合管理要求。

■本报记者 林昕蓉

通讯员 方小美 吴汉惜 文/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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