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近年来,漳州市民政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以党建为引领,以“点题整治”“1+X”工作机制为抓手,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强化保障措施,创新社会救助由“被动救助”转变为“主动救助”机制,实现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变 实现救助体系完善高效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根据社会救助工作职责,要在确保低保、特困等困难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的基础上,突出临时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做到“应救尽救”。市民政局通过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不断拓展救助领域。
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2023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96万元。2023年以来,为208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5090.49万元,为13.45万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94亿元。
开展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成立全省首家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备135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2090名村(居)儿童主任,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聚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智慧城管体系,2023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20人次。
“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实现救助手段精准化
落实主动发现机制,运用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及时发现可疑数据和问题线索,第一时间通报各县区,督促指导实施救助,2023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困难群众131239人次。
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将社会救助融入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中“最小单元”的基础优势,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工作,实现线上大数据平台“天眼”与线下基层工作人员“肉眼”的有机结合,变“坐等上门、被动救助”为“主动发现、主动救助”。
将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提高救助时效性和可及性。实施社会救助“一件事”套餐改革,实现“一门受理、全网通办”,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畅通补贴申领渠道,加强线上数据共享比对和线下主动摸排,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主动化、智慧化、精准化。
“单兵作战”向“多方协同”转变
实现救助力量多元化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社会救助工作同样也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市民政局会同残联、医保等有关部门用好用活“1+X”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成果,通过全面排查、联合督查、“每周一题”会商、点题整治“现场看”等方式,既打“优亲厚友”,又抓“漏保”“漏救”,织牢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加强与公安、医保、信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通过数据比对、协同排查等方式,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扫除救助“盲区”。此外,还联合市检察院、市妇联,在全国首创“春蕾安全员”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覆盖全省城乡基层组织的3.6万名春蕾安全员充当未成年人保护“吹哨人”的角色,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快一点、早一步。
推动社会救助从单纯的资金救助向“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转变。每个县区建设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以线上信息服务和上门实体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低保、特困、重残、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洁、助医等助老服务。全市122个乡镇(街道)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夯实基层为民服务平台。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救助对象提供访视照料、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个性化服务。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为抓手,培育了“阳光1+1牵手计划”“百会帮百村”“为爱做道菜”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民生品牌。
取得成效
2023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稼汉赴漳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3年,我市在省对市“社会救助发展成效”绩效指标排名中位列全省第一。2023年,全市新增纳入低保人员4399人、特困供养55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82人,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各类救助补助资金9.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1万多人。漳州市民政局推动社会救助“三个转变”向纵深发展,推进“温暖救助”,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实现新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不断提升。
本报记者 黄天航 通讯员 方全平 文 图片由 漳州市民政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