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6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教育周刊

预防野泳溺水须知

1.不准私自下水野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野泳。

3.不准在无家长带队的情况下野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懂水性的人员擅自下水施救。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