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3版:社会

遗失声明

▲张海珍(身份证号码:35062119710414353X)不慎遗失在漳州新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的《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壹本,声明作废。

▲王小玉(身份证号码:350627197806240543)不慎遗失《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壹本,声明作废。

▲林镇川、刘竹芳遗失儿子林海逸的《出生医学证明》壹本,出生日期:2013年10月11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M350526590,声明作废。

▲林镇川、刘竹芳遗失女儿林海璇的《出生医学证明》壹本,出生日期:2007年2月1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G350144831,声明作废。

▲黄广大、张宇琼夫妇不慎遗失女儿黄芷默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O350815632,声明作废。

▲芗城区戴毅昕不慎于2024年8月14日遗失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35060220040826351X,有效期限:2021年7月21日至2031年7月21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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