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5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长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基地启用

本报讯(记者 郑斯楠 通讯员 林静)日前,长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基地正式启用。

当天,现场还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活动共投放16.7万尾鲢鱼、鳙鱼鱼苗,投放的所有鱼苗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助力长泰区国省控断面水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下一步,长泰生态环境局将以基地的启用为契机,持续加大落地案件的数量,结合龙津溪水质情况不定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同时,邀请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公众参与增殖放流活动,不断增强对基地的宣传力度,擦亮基地的品牌,把基地打造成为展示长泰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看得见”“摸得着”的示范窗口。

近年来,长泰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由区政府、区委办联合编制印发《长泰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初步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建立了索赔启动、鉴定评估、磋商等相关制度,探索了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支付损害赔偿金等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并建立了漳州市长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生态修复基地和漳州市长泰区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截至目前,长泰区累计启动索赔40余起,赔偿支付环境修复治理、替代性修复相关费用约104万元,其中约有13万元用于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64.5万尾鲢鳙鱼,有效改善了龙津溪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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