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红梅家具有限公司职工张智雄不慎遗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号码:35062119721113409X,声明作废。
▲漳州三川钢管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张智雄不慎遗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号码:35062119721113409X,声明作废。
▲父亲吴汉松、母亲李良玉不慎遗失第三孩儿吴舒雯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U350278064,声明作废。
▲父亲曾文渊、母亲蔡燕梅不慎遗失第一孩儿曾韵蓉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L350398396,声明作废。
▲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民警林志明不慎遗失《人民警察证》,警号:306073,有效期限:2022年6月5日至2027年6月5日,声明作废。
▲父亲杨质鸿、母亲叶丽萍不慎遗失第一孩儿杨铭娜《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O350531362,声明作废。
▲父亲杨质鸿、母亲叶丽萍不慎遗失第二孩儿杨煊娜《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O350810840,声明作废。
▲福建省平和县食品公司曾秋生不慎遗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号码:350628196409200013,声明作废。
▲李泽彬不慎于2024年8月24日遗失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号:310120200701080913,有效期限:2022年1月24日至2027年1月24日,声明作废。
声明
原址在芗城区自由路31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3号小商品城A1幢204室。今石兆彬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石兆彬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