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杨惠锋 沈芬 高小亲)诏安赵某在回家路上遇到公安民警在开展道路交通纠违,不仅多次拒不配合,还脚踩警车车门,抓伤民警致轻微伤。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3年12月28日晚,赵某骑着二轮摩托车回家时,看到公安民警开展道路交通纠违工作。民警依法告知身份后要求赵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赵某拒不配合并阻碍民警依法执法。
民警多次警告赵某,并要求其配合执法。赵某不仅多次不配合,还用脚踩在警车车门上,左手挣脱民警控制时还抓伤民警陈某后颈部,致陈某后颈部破皮流血。赵某的上述行为,引得现场群众围观,导致交通纠违无法继续开展,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因而受到了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