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3版:社会

声明

原址在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碧湖街道后坂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龙文区碧湖路9号翰苑颐园5幢2306室、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霞洲路5号碧洲园4幢204号、碧洲园4幢205号、碧洲园4幢210号。今严顺发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严顺发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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