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7 < 上一版 返回首页
第04版:时事

声明

原址在人民里17号西侧房屋,现拆迁安置于芗城区元光南路7号家芗·0596小区7幢2419号。今庄秀玉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庄秀玉

2025年5月16日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