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颜丽月 阮少哲 郑小玲)深夜入室盗取九旬独居老人100元,还偷了老人的烟,一男子因盗窃罪三度入狱。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肖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
“我爷爷的100元和三包烟被偷了!”2024年9月13日,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九旬独居老人的孙子周某斌报案至公安机关。经调查,窃贼浮出水面。
原来,被告人肖某因缺钱花,于2024年9月12日凌晨潜入独居老人周某芬家中,借着手电筒的光,在客厅的抽屉里找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钞票及三包香烟。到手后,肖某悠哉地抽着烟离开现场。由于老人睡得早,加上听力不好,完全没有察觉一墙之隔外有小偷潜入。但这一切都被监控如实拍摄了下来。肖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查,早在2012年4月、2015年11月,肖某就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对于不思悔改的他,这次入狱已经算是“三进宫”了。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肖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会构成盗窃罪,切莫让“小贪念”毁掉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