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教育专刊关注·学苑

福建省2020年高招体检方案出炉

漳州14所医院承担高招体检

本报讯(记者 陈晓云)日前,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2020年福建省高招体检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高考体检时间:2020年2月20日前。复检时间:2020年2月中旬前。省终检时间:2020年3月。据了解,漳州考生的体检时间还未确定,考生可等待各报名点公布。

漳州承担2020年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共有14所,具体为:漳州市医院(复检医院)、漳州市人民医院、漳州市第三医院、漳州市第五医院、云霄县医院、诏安县总医院、漳浦县医院、长泰总医院、东山县医院、华安县总医院、平和县医院、南靖县医院、漳州开发区第一医院、龙海市第一医院。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我省高招终检医院为福建省立医院。

高招体检主要设置了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以及肝功能的检验和胸片的检查,往年这样安排:内科主要检查的项目有血压检测、心肺听诊、肝脾触诊,还要询问病史;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的测量,有无重大的手术史,脊柱、四肢、关节功能的检查;眼科检查的项目主要是视力,要记录裸眼视力、矫正的视力度数,矫正视力的情况,还要检查有无色弱、色盲、眼病等;耳鼻喉科主要是听力、嗅觉和耳鼻咽喉等;肝功能检查主要是检验谷丙转氨酶(alt)。如考生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内为“正常”。如超过2倍以上(含2倍),考生需要申请复检。复检后仍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考生,再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注明“肝部弥漫性病变”,无病变者仅需注明转氨酶具体单位值;胸部摄片主要是检查有无肺结核。

体检结论分为三种类型:“合格”“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

通知明确,体检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将《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发至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两天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终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复检或终检申请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复检和终检。

闽南日报网址:www.zznews.cn 管理员信箱:mnrbjsb@163.com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内容纠错:0596—2598915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Copyright 2007-2008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