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人口众多,自古以来,不同地方、不同民族的语言各异。古人十分重视各地方言的统一,在社会上大力提倡和推广“雅言”“官话”。
《论语·述而第七》就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辞海·雅言》条解释说:“雅言,古时称‘共同语’,同‘方言’对称。”也就是说,“雅言”就是我国最早的古代通用语,在意义上相当于现在的普通话。孔子是古代的大教育家,据说有弟子三千,来自四面八方,如果他用山东方言教学,肯定有很多学生都听不懂,于是,他就采用社会上通行的“雅言”来授课。
春秋战国时期,为便于各诸侯国官方、民间的正常沟通和交流,周王朝定期召集各诸侯国“雅语”推广人员,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和语音训练,统一文字和发音标准,以“达其志,通其欲”。此后历代封建王朝都不遗余力地推广“雅言”和“官话”。
清代雍正年间,颁布“圣谕”,在福建、广东两地成立“正音书院”。所谓“正音”,意思就是要矫正语音,要求这两省的举子必须用“官话”词语,不许用方言词语。据俞正燮《癸巳存稿》之“官话”条载:“雍正六年(1728年),奉旨以福建、广东人多不谙“官话”,着地方官训导,廷臣议以八年为限,举人、生员、贡、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准送试。”也就是说,福建、广东两省的考生,八年之内必须熟练掌握“官话”,能听会写,否则,就不能参加各级科举考试。将是否掌握普通话作为科举考试的先决条件之一,足见雍正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