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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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芗城区桃林新村(12幢203)、(9幢207)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桃林新村8幢406室。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黄碧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声明人:黄碧美
原芗城区厦门路371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金峰花园33幢202室。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朱晓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朱晓娟
原芗城区洋老洲37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金峰花园33幢305室。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陈志斌。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陈志斌
原芗城区文川里142号直管公房。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林跃煌。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林跃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