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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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芗城区新华东路218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元光南路8-2幢303室。现申请承租人更为林宗宝。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林宗宝
原芗城区新华东278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前锋新村32幢307室。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季龙。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季龙
原芗城区厦门路203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江景花园14幢311室。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李贤兴。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李贤兴
原芗城区北京路61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于芗城区江景花园14幢316室。现申请承租人更名为卢爱茹。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异议主张。逾期本人将按规定申请变更该套直管公房的承租权。
声明人:卢爱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