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乐和)借老友手机把玩,趁机转走老友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13000元。12月8日,康某(男,31岁,芗城区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提请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1月初,六旬男子邹某在市区建设路一家快餐店吃饭时,遇上一个健谈的同桌年轻男子,男子自称“小杨”,邹某见与其聊得来,便应“小杨”要求二人互相添加微信好友。后来,二人时常在微信聊天,一老一少也成了好友。11月29日晚,邹某应“小杨”邀请从华安来到“小杨”家中做客,当晚邹某留宿“小杨”家中。期间,“小杨”借了邹某的手机把玩了一会儿,邹某并未在意。11月30日,邹某到厦门找儿子,在儿子的提醒下,邹某才发现其绑定支付宝的一张银行卡内13000元不翼而飞。邹某连忙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发现钱是通过其支付宝被转出的,时间段正好是好友“小杨”把玩他手机的那个时间段。12月4日晚,邹某回到漳州,到案发地辖区的东铺头派出所报案。
东铺头派出所在分局开展小案快侦工作,很快确定邹某的好友“小杨”具有作案嫌疑,在报警人报案后三个小时,民警在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经查,“小杨”的真实姓名康某,31岁,已有累累前科,敲诈勒索、诈骗、盗窃,已是“四进宫”。经审讯,康某对其利用把玩邹某手机机会,通过邹某的支付宝分四次转出其银行卡内13000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日,康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