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岚岚)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出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通知》指出,建设无烟学校,对于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通知》,无烟学校的基本要求是:1、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2、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4、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5、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6、无烟草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