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11版:教育周刊

家长:想尽办法,避免“违规载人”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因此,驾驶员1人搭载1人(含12周岁以上)、驾驶员1人搭载2人及以上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合理载人”是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做到“合理载人”对于部分家庭来说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

沈先生家中有一对双胞胎,都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读书,每天早上为了省事,沈先生就一个人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两个小孩去上学。“我们家的电动自行车比较大,孩子也才二年级,白天送他们上学也不算特别麻烦,更何况家里离学校还有点距离。”沈先生还告诉记者,自己有想过载两个小孩骑着电动自行车载两个小孩去上学会不会不安全之类的问题,但沈先生每天还是图方便,就直接骑电动自行车送他们上学。“可能上初中之前,我都会这样载孩子去上学,毕竟让他们俩独自去上学,我也不放心。不过等他们到四五年级的时候,我可能会考虑换一辆大一点的电动自行车。”沈先生告诉记者。

除了对有双胞胎或者二孩的家庭以外,对于准备读初中的女儿的接送问题,叶先生也是感到十分烦恼。从幼儿园开始,每次出门都是由叶先生进行接送,对于叶先生来说,每天早上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女儿去上学,下午接她放学都算是父女间每日美好的小点滴。但一旦孩子上了初中,叶先生的女儿也过了12周岁,按照规定叶先生不应该再接送她上下学了。“12周岁以上的不能载,我也不敢再载我女儿去上学了,等到下学期要上初中,我就得再想其他办法送她上学了。”为此,叶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正在准备购置一辆小汽车,为了女儿,叶先生打算重握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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