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9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3版:专题

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召开一次特殊的公开听证会

近日,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召开一次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后,收到一面来自犯罪嫌疑人柯某赠送的写着“情系群众利益,坚守为民初心”的锦旗。

2021年3月,柯某在芗城区某汉堡店内,将店内餐桌上的一部手机盗走。被害人发现后立即报警,柯某于当晚接到民警通知后主动投案,将盗窃的手机归还并取得受害人谅解。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发现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柯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柯某对自己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的行为十分后悔,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其从轻处理。

考虑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案发后已将盗窃的手机归还被害人并取得对方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承办检察官根据本案的情况,希望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意见,一方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方面能够让犯罪嫌疑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公开听证会上,侦查机关办案民警、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发表各自意见,一致认为柯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社会矛盾已化解,同意对柯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此次听证会通过生动的释法说理和司法公开,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司法温情,是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落实为民服务宗旨,主动为群众办实事的一大举措,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效转化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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