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 上一版 返回首页
第12版:市场

塑料袋省级抽检结果出炉

部门提醒:塑料购物袋上应有环保声明

本报讯(记者 陈铃清)买早餐、买饮料、买水果……时至今日,塑料购物袋依然在百姓日常购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解我省塑料袋质量情况,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等开展产品质量省级专项抽查,共抽查2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9批次,漳州一批次塑料购物袋被检出不合格。

本次抽查对塑料袋的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漳州市东昌塑包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520mm×(320+70)mm×0.028mm 6kg的塑料购物袋在落镖冲击项目上不合格。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还指出,塑料购物袋的标识对购买和使用有重要指引作用,塑料购物袋上应有类似“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多次使用”的环保声明以向消费者宣传循环使用购物袋的意识;塑料购物袋产品上还应标注规格和承重,这能帮助消费者选购适合自己用途的袋子。

闽南日报数字报网址:www.zzxww.com 漳州新闻网网址:www.zznews.cn

广告热线:0596—2598333 订报及投诉:0596-2594000

闽南日报社技术部制作、维护 闽ICP备05032301号-2 闽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