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明东 陈艺勇)“你们听得见,看得清吗?可以的话示意一下。”9月13日,在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法官线上组织调解一当事人身处莆田仙游疫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林某与刘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8月18日起,刘某因急用钱多次向林某借款,林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支付,合计54500元。之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林某便向刘某催讨此前借款,但刘某在归还1000元后,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对林某置之不理。
2021年8月7日,束手无策的林某选择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刘某归还欠款,并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阅读案件材料,最终通过村干部网格员提供的线索,联系上在南靖的被告刘某,并送达了应诉材料及相关法律释明工作。考虑到林某现在身处疫情高风险的莆田仙游,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在电话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该案进行线上调解。
随后,在承办法官的远程指导下,当事人很快便完成了实名认证,双方进入法官发起的调解视频聊天中。当天,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下,双方对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分期付款等调解方案,并在线签字确认调解笔录、协议,不到30分钟便结案。
点评: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实际借贷关系时,除了审查双方是否达成借贷合意外,还要审查款项是否实际交付的事实。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要注意借款时,根据前述借贷要件保留相应证据。若情侣之间发生借贷行为,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最好写有借据,如有利息和还款期限的约定,也应尽量在借据中载明。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留存凭证,诉讼时以便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