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着力畅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596-2944277和邮箱1994614719@qq.com,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值得注意的是,群众提供线索时,原则上应当提供初步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以便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招投标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恶意竞标行为的,可以通过省招投标监管平台依法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对群众反映的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中存在的“个别企业中标率异常”“假邀请”“假比选”、指定评标专家等问题,应及时分析研判,发现公务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在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的同时,我市还将创新完善招投标制度,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探索推行“评定分离”政策,进一步优化建筑设计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支持开展异地远程评标,加大招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力度,探索设立资深评标专家名单并推行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将健全与乡镇(街道)协调沟通机制,对未纳入省工程项目监管系统的项目,尤其是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工程,推行建设施工双向评价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核查,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