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志龙 王碧祥)10月29日上午,龙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五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分别对五被告人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同时分别向五被告人发布“道安劝导令”。
“道安劝导令”是对社区矫正被告人采取的教育帮扶措施,责令在缓刑期间,参加道路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包括每月在交通路口文明劝导不少于8个小时,每月发放道路安全宣传材料不少于200份,所在行政村(居委会道路安全宣传材料发放全覆盖,在交警部门举办的道路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每2个月1次,让“道安劝导令”看得见、听得到、用得好。
据了解,“道安劝导令”是该院积极落实福建漳州中院与有关部门出台制定的《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指引试行》的首次尝试。该尝试做法主要是为了引导“醉驾”缓刑人员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研究拓展延伸道安宣传新方式,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法,共同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有序、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