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4版:社会新闻

出售银行卡涉嫌犯罪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吴小燕)为了获利,将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

2019年上半年,吴某在明知金某(另案处理)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获利,将其名下的5张银行卡以每张600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某使用和支配,共获利3000元。后金某将吴某出售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支付和结算资金,吴某名下的2张银行卡作为涉案一级卡,导致被害人朱某、陈某、王某等人被骗后将资金转账到吴某账户,涉案的结算资金累计达1034841.71元。2020年8月份,漳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发现吴某名下的银行卡流水异常,属于个人账户高危人员,疑似从事犯罪活动。诏安县公安局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侦查,同日将吴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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