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晓娟 方美娟)因被同村村民当众挖苦,气不过持刀捅向该村民。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许某东提起公诉。
8月4日,许某东在村里一家烟杂店准备买一包烟,碰见同村的沈某明。沈某明当众挖苦许某东用赊账的方式买烟,许某东很生气,遂与沈某明争吵起来。在场其他人把二人劝开。回家后,许某东越想越气,遂驾驶摩托车到村口找到沈某明理论。双方争吵愈演愈烈,很快上升为肢体冲突。愤怒的许某东从摩托车车箱掏出一把平时干活用的工具刀,捅向沈某明的胸腹部。现场路过的村民报警。经鉴定,沈某明的伤情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