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碧慧)12月22日上午,华安县沙建镇村民郭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巧善调解”字样的锦旗送到华安县人民法院沙建法庭,表达他对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原来,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郭某驾驶摩托车碰撞到汤某,造成汤某受伤住院。经过交警大队事故认定,郭某负全责,汤某无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华安法院。承办人陈法官接手案件后,本着化解矛盾的出发点,多次跟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
郭某表示,事故给汤某造成的伤害,他很愧疚,但现在年纪大了,也没有收入来源,汤某要求的赔偿费用过高,实在无力负担,希望汤某能适当减少点费用。汤某一开始对赔偿金额不肯松口,陈法官耐心安抚汤某情绪,从双方的实际困难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调解对双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的分歧一步步化解,郭某同意支付汤某赔偿款,但请求汤某减少部分费用,让他分期还款,他会按约定履行。汤某权衡利弊后,表示同意郭某的意见,减免部分赔偿款,且让郭某分期履行,但若郭某未按期履行,将按总额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案件顺利调解结案。这个案件既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也让侵权人能够积极主动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