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颜丽月)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为了载货通过路边小广告购买伪造的驾驶证被查获。12月24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叶某因犯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叶某因危险驾驶被吊销B2驾驶证,后迟迟未重新申领驾驶证。2021年2月间,叶某为了应聘货车司机,通过路边电线杆小广告,以15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一本伪造的准驾车型为A2的机动车驾驶证。
6月23日,叶某驾驶重型普通半挂车载货途经龙海区紫泥镇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归案后,叶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伪造驾驶证的陌生男子仍在进一步查证中。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叶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购买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应当以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应当依法到管理部门办理取得,切勿轻信路边小广告私自办理,违反法律规定伪造或买卖身份证件,则可能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