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4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文化走廊

厮 舍

⊙郑通和

厮舍:旧谓执贱役者居住的房舍。《后汉书·桓帝纪》:“今京师厮舍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甚违周文掩胔之义。”李贤注:“厮舍,贱役人之舍。”

厮舍,是做下贱工作的奴仆住的屋子。那是古代的。从引文看,在东汉时存在着。但因后来没这种专给“贱役人”住的屋子,所以现在它成了死词。

但本地闽南话中,保留有它,音“sio阴去siah阴入”。只是词义变了,由“执贱役人居住的房舍”引申为“丢脸,丢人;羞耻”。如:“很厮舍!今儿日,全无面见人。”“你全无顾体面,给恁祖公厮舍!”“伊无惊厮舍,这号坏名声的事,伊也敢做!”

本地话中,还有个词语“厮舍乎命”,即丢人或羞耻到关乎生命这样严重的地步了。如:“厮舍乎命,去死较好!”

住什么房舍,确也关系到体面。住“破屋筒儿”与住高楼大厦的,体面就不一样。前者别人不说,自己也会觉得丢脸;后者则虽不炫耀,也叫人羡慕。

虽说不尽然,刘禹锡住“陋室”,并不因此而丢人、羞耻,他还是位非常高雅的人。但能如他的,世上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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