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当前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到今年10月底,实现2个100%覆盖目标(即“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和突击检查100%覆盖、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收费资金监管100%覆盖”),实现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着力抓好“两个整治”“两个监管”。整治违规培训,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等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机构等名义“换马甲”逃避监管的行为;加强对锁门上课、“一对一”等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情况的排查,防止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整治规范学科培训,依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内容备案和师资等要求,违规开展培训的行为。特别是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将校外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落实资金监管,推进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课时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督促指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立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落实落细资金监管措施,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退费难”等问题发生。同时,严厉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加强广告宣传监管,加强对各类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行为的监管和处置。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误导的商业宣传,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