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0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5版:社会

驾驶员在高速路行走 危险

所幸交警及时制止

本报讯(记者 李润 通讯员 林浩 戴毅斌 易生)近日,漳州高速公路发生两起驾驶员在高速应急车道行走事件,情况危险,所幸民警及时化解险情。

11月7日18时47分,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接报警,称漳武高速A道122公里处,一辆小车碰撞路面障碍物,爆胎停滞在应急车道上。民警出警后在临近事故车停车处近两公里处,发现一根长条形方木的路面障碍物,为避免该隐患对往来车辆行车安全造成影响,民警立即将其排除。随后,警车还没开出多远,只见一男子向警车方向跑来,一辆辆高速行驶的汽车从他身边疾驰而过。民警见状立即将其拉上警车。原来,该男子就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熊某某,他于当日下午刚从厦门4S店购买一辆全新轿车准备回家,行驶至事故路段时,车辆碾压障碍物后造成爆胎无法继续行驶,于是他便靠边停车后报警。报警后,熊某某想看看障碍物是什么,就沿着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一路走了近两公里找过来,直到遇上出警民警。民警将熊某某带到安全地带,将其车后放置距离太近的三角牌重新规范摆放,并对熊某某进行安全教育。

无独有偶,11月8日16时33分,和溪中队民警在厦蓉高速公路上行90公里处,发现有两名男子逆向在高速应急车道上行走,民警上前制止他们的危险行为,并护送其到达安全地带。经了解,这两名男子都是货车驾驶员,当天下午驾车从泉州出发前往龙岩,大货车行驶至厦蓉高速公路金山服务区时出故障。在服务区里,两位驾驶员准备自己修理故障车辆,后发现少了一个配件,而服务区里又没有配件店。于是两人便从金山服务区出发,打算从高速公路步行到金山收费站买配件。两人刚走了一段,就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制止。民警现场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处罚。

漳州高速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事故,驾驶人要牢记十二字警句“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请规范设置三角警示牌,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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