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3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9版:社会

渔民在东山海域非法捕捞

被判买“碳”补偿生态

“买炭!……”一声惊呼之后,是一脸迷惑。

难道是听岔了?船老大邓先生一脸懵,向检察官询问。

“你没有听错,是买碳,而这个‘碳’字,是‘碳汇’的‘碳’,而不是你说的那个煤炭的炭……”近日,在一起案件中,经东山县检察院生态办案组检察官一番解释,这位渔民半是理解、半是疑惑地点了点头。

所谓的“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通俗一点讲,就是你前次违法捕捞,已经给海洋生态安全,造成了相应程度的损害;因此,你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检察机关考虑到你悔罪的态度,现在责成你以购买“碳汇”的形式,进行海洋生态损害补偿。

“哦,是这样啊。”邓先生总算明白了一些。

事情的缘由得从今年6月2日说起,邓先生驾驶渔船,以光诱敷网方式进行捕捞作业,次日凌晨被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警察查获,其捕捞的水产品约538千克,经认定,涉案网具为禁用渔具。

东山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邓先生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非法捕捞造成的海洋生态经济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并将该案立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为了给违法当事人敲响生态安全警钟,东山县检察院专门给邓先生“量身定做”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生态补偿的一套新方式,其水生生物资源修复资金15660元,可直接购买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这才发生了开头邓先生一时难以理解的困惑与疑问。

历经检察官的一番“多费唇舌”,邓先生自愿申请购买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用于弥补因非法捕捞对东山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2022年11月16日,东山县检察院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至县法院。“梆”!一声法槌敲下,县法院判令被告邓先生,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购买海洋碳汇2773.3吨并予以核销,用于弥补因非法捕捞对东山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黄喜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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