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漳州市于今年7月1日出台实施《漳州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规范辖区内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为我省率先印发实施的设区市。建立“登记、巡查、执法、培训”的小散工程纳管制度,属地监管和行业督导相结合,在实施属地监管的同时,充分利用住建、工信、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商务、市场监管、城管、应急、电力、通信等部门技术力量加强行业督导,有效解决了我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政策依据缺乏、职责分工不明、监管力量未有效整合、执法措施不足等问题,为防范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