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昕蓉 通讯员 王珏)7月4日,漳州发展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扩大)学习会暨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陈爱华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及董监高法律责任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从新公司法修订的主要背景及任务要求、关键修订条款及延伸财税事项(法、财、税融合视角)等方面,结合实际案例,全面深入地进行解读和阐述。培训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对公司优化管理效能,提高董监高科学决策和履职能力,提升全体参训人员合规管理意识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要抓好学习宣贯的广度、教育培训的深度、内控管理的精度,各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新公司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结合岗位实际、研究分析新公司法对具体业务工作的影响和应对策略,持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将合规体系建设延伸到最末端,健全边界清晰、协同共进、制衡有效的治理机制。
公司在家领导班子成员,董事、监事,总经理助理及各部门副职以上人员、二级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以及财务金融部、投资发展部、证券事务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