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社会

声明

原址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渡头村房屋,现拆迁安置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渡头路199号西湖渡头新苑7幢1401室、渡头新苑7幢1402室。今柯庆发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芗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柯庆发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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