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7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6版:社会

声明

原址在漳州市修文西路41号房屋,现拆迁安置于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88号金湖小区2幢705室。今郑静珊、陈琦莹申请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现按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登报声明。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壹个月内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逾期本人将按规定向中心申办不动产权证。

声明人:郑静珊、陈琦莹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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