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婉真)日前,漳州市卫健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非医疗转运规范化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旨在规范非医疗转运管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转运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方案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原则,建立了服务机构报备审核机制,并明确了详细的服务规范要求。根据方案,非医疗转运机构须向市卫健委提交营业执照、车辆证明、人员资质等材料进行报备,经市卫健委审查并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方可运营。机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更新。医疗机构必须在院内公示已报备机构信息,为合规车辆提供进出便利,同时严格禁止未报备车辆进入,并需及时清理其散发的宣传材料。
方案对运营车辆实施统一规范:车身采用蓝白色涂装,标注“非医疗转运服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严禁使用120、红十字等医疗标识,禁止改装警灯警报器。车内允许配备担架、固定带等基础设备,可选配氧气瓶、呼吸囊、紫外线消毒灯等,不得配备其他医疗设备。驾驶员须持相应驾照3年以上,且近三年无酒驾、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价格方面,各机构须明码标价,并在服务前与用户签订制式合同。
根据最新报备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显示,全市共有11家机构完成报备。其基础服务的起步价均为300元(含10公里),超公里单价统一为10元/公里,跨市转运(超过60公里部分)则均按13元/公里计费。服务主要覆盖市医院、第909医院、第三医院、市中医院及正兴医院等主要医疗机构。主要差异体现在夜间服务时段起始时间及等候费标准上。
监管方面将强化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年度内两次收费超标或服务违约、两次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酒驾醉驾等情形将予以取消报备。医疗机构若纵容未报备车辆或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转运,也将被追责。市民可通过院内公示信息选择正规服务,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车身监督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