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3 < 上一版 下一版 > 返回首页
第02版:综合

福建遴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对象

我市获80个推荐名额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吴静芳)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将遴选一批“头雁”培育对象,全省推荐名额共有640个,我市有80个推荐名额。

遴选“头雁”培育对象向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倾斜。聚焦农产品生产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帮扶产业,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农产品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强带头人培育。对支农“三支一扶”人员、乡村文旅带头人支持项目入选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培育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在闽台胞、台农参加培育。往年推荐但未参加培育的人选,可按要求重新推荐。对已选派过“头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不重复选派人员参加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不作为培育对象。往届“头雁”项目学员不得再遴选。

福建农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作为我省2025年“头雁”项目承接培育机构。培育期间,除了集中授课、线上学习外,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践交流活动,组织“头雁”到省级以上优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优质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体验式学习。同时,为“头雁”配强指导老师,在培育中全程参与教学答疑解惑、组织实践教学活动、帮助解决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为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优秀“头雁”还将被聘请担任在校农科生产业导师。“头雁”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还将作为学生实训场所、专家服务站等基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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