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吴鹏宇 吴莹)通过买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助他人诈骗获取收益,非法!近日, 经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芗城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许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
许某系理发师。2020年初的一天,他在网上看到一则收购闲置银行卡的广告,十分心动,就点开链接,在网上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几天后,有人联系许某,并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其名下的4张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号码卡。半年后的一天,民警找上门,许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贪小便宜酿成大错。
原来,2020年7月,邓某遭遇网络诈骗。在诈骗分子的步步诱导下,邓某将3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其中,就有转入许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民警根据银行卡锁定并抓获了许某。经查实,许某出售的4张银行卡,陆续有2000余万元的资金流入与流出。
点评:大家要紧绷防范诈骗的弦,也要警惕自己成为诈骗的帮凶。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一方面可能被他人用于进行洗钱、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