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州积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创新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首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致力“双碳”目标实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本版文字由
本报记者 陈晓云
通 讯 员 张达敏 采写
图 片 由 谢溢鹏 拍摄
近年来,漳州积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创新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首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致力“双碳”目标实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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