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个行政复议服务点正式启动运行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漳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建+”,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新亮点
我市行政复议机构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统一思路,聚向发力,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优化行政争议化解,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行政复议科集体学习讨论
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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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普法宣传
坚持“党建+复议服务”相融合,打造复议服务新高地
漳州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畅通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及时对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提供指导,并推行企业复议申请材料“容缺受理,事后补正”,今年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共提供涉企法律咨询397次。
加快涉企案件办理进度,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按照规定适用简易程序书面审理,简化办案流程,节约企业时间成本,较规定审限提速26.7%。
健全行政复议涉企案件“简繁分流”审理制度,对数额大、疑难、复杂等情形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进一步厘清涉企案件事实,回应企业关切,解决企业行政复议诉求。经过复议的行政争议近80%实现案结事了。
针对漳州食品生产领域“职业索赔”现象频发,行政复议机构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反映出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邀请、告知、提示“三张函”,提示监管部门和食品企业加强监管和自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职业打假人的行为,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坚持“党建+复议办案”相融合,把好复议服务法律关
漳州市司法局严格执行“双听”规定,对涉企案件,100%听取当事人意见,了解涉企行政争议由来和实质诉求,全流程释法析理;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组织听证会,辩明争议焦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来,新收以企业为申请人的案件共85件,组织涉企案件听证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对重大违法或事实不清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协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的涉企案件,做好情绪疏导、释法析理等工作,适时开展企业行政合规经营法律指导,服务企业安心发展生产。
创新“双会”制度,组织行政复议协调会5场次,由行政机关分管领导、法制审核人员等参加,聚焦案件主要矛盾,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召开集体讨论会14次,由行政复议分管领导、承办人员等参加,充分集思广益,统一案件办理思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党建+复议调解”相融合,推动复议服务显成效
漳州市司法局坚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00%先行调解,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注重把握企业在法律诉求背后的实际诉求,为企业和行政机关搭建平等对话和纠纷调处的“缓冲带”,引导双方握手言和,最大限度发挥案前调解效能。
审理阶段坚持“审调并重”,探索公职律师担任行政复议调解员、邀请工商联参与“听证+调解”等工作模式,推进涉企行政争议精准化解、实质化解。实行案后“回访化解”,对复议维持的案件,强化企业释法息诉工作,提高对行政复议结果的认同感,有效降低复议后诉讼率;对撤销重作的案件,强化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脉问诊”,实现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100%。
取得成效
行政复议工作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扎根群众、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窗口。漳州市行政复议机构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以“复议为民”为基本理念,做到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调解先行,推动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务实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切实以行政复议“小切口”,助力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文章”。创新做法在省司法厅、司法部内刊刊发,并在《法治日报》刊登,供各地学习借鉴。司法部印发通知,对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上榜。
本报记者 刘健宁 文 图片由 市司法局 提供